时间:2012-06-21 点击量:
兹定于2012年6月28日上午在在我校新体育馆举行2012年研究生毕业典礼及学位授予仪式。具体安排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2012年6月27日上午9:00至下午5:00,6月28日上午6:30至7:25在管理与经济学部一楼资料室(25教学楼A区104室),带个人有效证件,交押金200元整,领取学位服。 二、6月28日上午7:30,在天津大学体育场大门前旗杆处集合,见管理与经济学部旗帜及院牌;博士生见“管理与经济学部博士”院牌;往届硕士生、工程硕士、同等学力硕士及高校教师见“管理与经济学部工程硕士”院牌;MBA、EMBA、MPA见“管理与经济学部MBA、EMBA、MPA”院牌。若在规定的集合时间未能赶到,则不能进入会场、参加仪式。 三、所有参加毕业典礼及学位授予仪式的毕业生应统一着学位服,并符合学位服着装规范,未授学位前,流苏统一垂在学位帽右前侧中部。 四、毕业生家长(家属)代表参加典礼,二楼家长(家属)观礼席就座,入场时随学院队伍统一入场。 五、仪式结束后,于6月29日下午4:00之前,将学位服交回管理与经济学部一楼资料室(25教学楼A区104室),同时领取所交押金。 六、此次答辩及申请学位的学生请于6月27日至29日,到管理与经济学部(25教学楼A区202室)领取学位证书。MBA、MPA到MBA&MPA中心(25教学楼A区103室)领取毕业证;双证博士生及硕士生到25教学楼A区202室领取毕业证。垫付答辩费及企业导师、实践导师指导费的学生应与导师联系,由导师退还答辩费。 七、凡代替其他同学领取证书的,请携带由证书本人签字的委托书及委托人、被委托人两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中应注明证书本人的学号、所在年级、专业,以及委托代领的研究生学位证书、授予学位决议书。 八、凡是已报名参加授学位仪式,但由于个人原因未能参加仪式的学生,若学位证书不慎被错领或丢失,所有后果由该学生本人承担。 注:6月22日上午9:00-11:00点发毕业证的时间不变。 管理与经济学部办公室 2012.06.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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