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announcement

关于参加2010年研究生授学位仪式的通知

时间:2010-06-29  点击量:

兹定于2010年7月5日上午在学校体育馆举行博士、硕士学位授予仪式。具体安排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2010年7月4日上午10:00至下午5:00,7月5日上午6:20至6:50在管理与经济学部一楼资料室(25教学楼A区104室),带个人有效证件,交押金200元整,领取学位服。

二、7月5日上午7:00,在天津大学体育场大门前右侧集合,见管理与经济学部旗帜及院牌;博士生见“管理与经济学部博士”院牌;往届硕士生、工程硕士、同等学力硕士及高校教师见“管理与经济学部工程硕士”院牌;MBA、EMBA、MPA见“管理与经济学部MBA、EMBA、MPA”院牌。若在规定的集合时间未能赶到,则不能进入会场、参加仪式。

三、仪式结束后,于7月6日下午5:30之前,将学位服交回管理与经济学部一楼资料室(25教学楼A区104室),同时领取所交押金。

四、此次答辩及申请学位的学生请于7月4日、7月5日,到管理与经济学部领取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垫付答辩费的学生同时领取退还的答辩费。

双证博士生及硕士生到25教学楼A区207室领取毕业证。管理科学与工程、工业工程、工程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系统工程、金融学、统计学、数量经济学专业及工程硕士的同学,请到25教学楼A区202室领取学位证;其他专业的学生以及MBA、EMBA、MPA学生请到25教学楼A区103室领取毕业证及学位证。

五、凡是代替其他同学领取证书及答辩费等,请携带由证书本人签字的委托书及委托人、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中应注明证书本人的学号、所在年级、专业,以及委托代领的研究生学位证书、授予学位决议书和退还的答辩费及金额。

六、凡是已报名参加授学位仪式,但由于个人原因未能参加仪式的学生,若学位证书不慎被错领或丢失,所有后果由该学生本人承担。

管理与经济学部办公室

2010.0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