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信息

天津大学2016年公共管理硕士(MPA)复试办法

时间:2016-03-09  点击量:

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和要求,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办法,由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专业学位学院负责MPA学生的入学资格审查、复试办法的制定和实施。本办法报经天津大学研究生院批准后实施。

一、复试原则

1.复试工作坚持合法、公平、公正、公开、有效的原则,综合考核MPA考生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确保MPA招生质量。

2.进入MPA复试的分数线: 总分185分、英语50分、综合100分

二、复试形式、方法、内容:

1.社会发展与时事政治笔试:

社会发展与时事政治笔试采用论文形式,考生在参加资格审查时需按要求提交已完成的纸质打印论文1篇。社会发展与时事政治考核不计入总成绩,但未按时提交纸质论文或论文成绩不及格的考生视为时事政治考核不合格,取消其录取资格。时事政治论文详细要求详见天津大学MPA中心网站招生动态。

2.综合素质测试面试:

2.1面试形式:个人面试(包括外语水平测试)。总分200分,其中:外语水平测试30分。

2.2面试方法:包括个人介绍、专家提问、回答抽签问题;外语水平测试为英语问答,主要考核听说能力。

2.3面试时间:每人15-20分钟。

2.4面试内容:

①价值取向与职业道德②对国内外重要时事的了解及国家政策的理解程度③对法律、经济、管理等基础知识掌握的程度④工作内容、经验、业绩⑤逻辑思维与综合应用知识的能力⑥判断、自制力与应变能力⑦表达与沟通能力⑧创新意识⑨举止礼仪与心理素质⑩英语听说能力

三、录取分数计算方法

1.社会发展与时事政治成绩合格者计算下列总成绩,不合格者将失去被录取资格。

2.总成绩=初试成绩/1.5×6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加分)×40%

3.加分: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科技发明奖、自然科学奖以及省部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且为第一获奖人者,三等奖每项加3分,二等奖每项加5分,一等奖每项加10分;上述奖项其他证书列名获奖人者,每项分别加1分、2分、3分。

以上加分要求必须提供本人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A4复印件,否则不予承认。凡在以上文件中有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被录取资格。

四、复试工作时间安排

日期

内容

注意事项

3月14日

---

3月18日

复试

缴费

1.3月14日至18日,登陆查询分数系统界面http://121.193.130.231:8088/gsscore/index.jsp),跳转至网上交费平台及时缴费(支付宝账户),复试费标准为90元。

2.完成缴费后,学生可在网上下载打印《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

3.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已经缴纳复试费的考生,参加校内调剂复试不必重复缴费。

4. 如需领取复试费发票,请于4月13日-15日,到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第9教学楼104室)领取。

3月17-18日

上午7:30-11:30

下午13:00-16:30

体检

1.选择定向(不转档案)的考生可以不参加体检。

2.选择非定向(转档案)的考生需在指定时间内来校医院进行体检,需持身份证、准考证、一寸照片(体检表张贴)、笔(填表用)参加体检,并缴纳体检费60元。请保留好体检证明单,以便在资格审查时审核。(若其余时间体检,费用由校医院依照另外标准收取)。

3.体检完毕后,需将体检收费单据红联,加盖“体检表已交”印章后交回学院.对于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请在资格审查时提供六个月内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报告。未提交健康证明者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参加复试。

3月17日

13:00-16:30

3月18日

8:30-12:00

13:00-16:30

资格

审查

考生完成缴费后持《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地点天津大学第25教学楼A区一层大厅

请考生携带如下材料

①准考证

②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③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若没有学位证,可不提供)

④天津大学校医院开具的体检证明或六个月内二甲以上医院提供的体检报告

⑤网上下载打印的《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

备注: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将在《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上盖章;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未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

3月17日-18日

8:30-12:00

13:00-16:30

提交

时事政治论文

及信息确认

地点:天津大学25号教学楼A区一层大厅

时事政治考核不计入总成绩,但未按时提交纸质打印时事政治论文或时事政治论文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时事政治论文详细要求见天津大学MPA项目网站招生动态栏。

所有考生需在提交时事政治论文的同时,完成考生信息确认(最后一次更改机会)。

3月19日

8:00-12:00

综合素质面试

考生参加面试时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加盖印戳的《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

《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面试时交至复试小组秘书老师。

面试地点(备考室):天津大学第25教学楼A区816(分组情况当天公布)。

凡具有参加复试资格的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特别提示

1、身份证如果丢失,需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并骑缝加盖公章。

2、复试结束后,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复试事务联系方式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天津大学第25楼A区103室 邮编:300072

电话:022-87402083 毕老师 传真:022-27891423

网址http://mpa.tju.edu.cn 邮箱mpa@tju.edu.cn

注:请全体考生及时关注网站通知,并务必保证报名所写的通讯方式(尤其是手机号和电子信箱)畅通,以便将相关信息及时通知到本人,否则后果自负。

预祝考生复试圆满成功,圆梦北洋!

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专业学位学院MPA中心

201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