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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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硕士、博士学位申请与授予工作安排

时间:2014-10-20  点击量:

根据天津大学工作统一部署,综合考虑学位论文答辩、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工作日程及毕业派遣等实际情况,我校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毕业答辩、学位授予等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1.答辩审批时间及答辩时间

由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自行确定,2014年12月16日截止

2.博士生成果认证网上提交时间

2014年11月12日~12月8日

3.博士生成果认证现场确认时间

2014年11月26日~12月10日

4.研究生电子版论文提交时间

按评阅及答辩意见修改后提交至图书馆,2014年12月17日截止

5.研究生论文存档回执盖章时间

按图书馆论文提交系统的相关说明

6.研究生向学位评定分委员提交学位申请材料,接受上会资格审核时间

由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自行确定

7.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时间

2014年12月18日~12月24日

8.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整理上报审议结果并进行系统操作时间

2014年12月25日

9.研究生院准备校级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材料、打印学位证书开始时间

2014年12月26日

10.校学科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时间

2015年1月6日~1月9日

11.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时间

2015年1月12日~1月16日

12.学位证书颁发及学位授予仪式举行时间

2015年1月17日~1月24日

二、注意事项

1. 各相关学院和研究生要严格遵守时间安排,任何手续逾期不能补办。

2. 学位论文必须在答辩后提交(图书馆论文提交系统只允许提交一次)。

3. 按申报系统要求填报,注意不要漏填“答辩委员会信息”及答辩时间、地点;双证研究生学位照片应与毕业照片一致,单证研究生自行上传照片时要保证清晰。

4. 所有答辩学生务必在答辩前一个月交齐学费。

天津大学研究生院

201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