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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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研究生授学位仪式的通知(2012)

时间:2012-01-05  点击量:

兹定于2012年1月12日上午在在我校新体育馆举行2012年研究生毕业典礼及学位授予仪式。具体安排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2012年1月11日上午9:00至下午5:00,1月12日上午6:30至7:40在管理与经济学部一楼资料室(25教学楼A区104室),带个人有效证件,交押金200元整,领取学位服。

二、1月12日上午7:45,在天津大学体育场大门前旗杆处集合,见管理与经济学部旗帜及院牌;博士生见“管理与经济学部博士”院牌;往届硕士生、工程硕士、同等学力硕士及高校教师见“管理与经济学部工程硕士”院牌;MBA、EMBA、MPA见“管理与经济学部MBA、EMBA、MPA”院牌。若在规定的集合时间未能赶到,则不能进入会场、参加仪式。

三、所有参加毕业典礼及学位授予仪式的毕业生应统一着学位服,并符合学位服着装规范,未授学位前,流苏统一垂在学位帽右前侧中部。

四、毕业生家长(家属)代表参加典礼,二楼家长(家属)观礼席就座, 入场时随学院队伍统一入场。

五、仪式结束后,于1月12日下午5:30之前,将学位服交回管理与经济学部一楼资料室(25教学楼A区104室),同时领取所交押金。

六、此次答辩及申请学位的学生请于1月11日至12日,到管理与经济学部(25教学楼A区202室)领取学位证书。双证博士生及硕士生到25教学楼A区207室领取毕业证。垫付答辩费的学生应与导师联系,由导师退还答辩费。

七、凡代替其他同学领取证书的,请携带由证书本人签字的委托书及委托人、被委托人两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中应注明证书本人的学号、所在年级、专业,以及委托代领的研究生学位证书、授予学位决议书。

八、凡是已报名参加授学位仪式,但由于个人原因未能参加仪式的学生,若学位证书不慎被错领或丢失,所有后果由该学生本人承担。

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

201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