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announcement

天津大学MBA、MPA助学贷款项目方案

时间:2011-03-25  点击量:

为支持天津市教育事业,满足莘莘学子及社会高职精英的深造愿望,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现与中国银行天津市分行合作推出MBA、MPA学位助学贷款项目。本项目可适用人群范围广,无论是否提供担保品,均可申请贷款,且款项可循环使用,只需支付已提取款项的利息。

贷款对象

管理与经济学部注册的在读MBA、MPA学生或已获得管理与经济学部录取的MBA、MPA学生。

贷款用途

就读MBA、MPA学位所需学费及生活费。

申请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

2、具有就读学校的录取通知书(接收函)或学生证以及就读学校开出的学习期内所需学杂费和生活费用的证明材料;

3、遵纪守法,诚实可信,具有固定住所和稳定收入,在我行及其他金融同业无不良信用记录,有按期偿还借款本息的能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4、已拥有受教育人所需的一定比例的教育费用;

5、贷款人规定的其他贷款条件;

贷款利率

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

贷款限额

助学贷款额度原则上不得超过受教育人在校就读期间所需学杂费和生活费

用总额的90%。

贷款期限

商业性助学贷款的期限一般为一至六年,最长不超过十年(含十年),具体

期限根据借款人就读情况和担保性质分别确定。

个人信用循环贷款额度有效期最长为一年。

贷款担保:

1、符合下列条件的客户可不提供担保即发放贷款

在金融、能源、邮电、通讯、交通、IT等部门或知名外资企业工作2年

以上的正式员工,在职国家公务员,正规高校教师,重点中学、小学教师,正规医院执业医生,取得律师、注册会计师等资格并执业5年以上的律师、注册会计师等;

以上客户依靠其提供的收入证明(纳税证明)核定额度金额,原则上不超

过其年收入的2倍。

2、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客户,可在提供抵质押担保的条件下发放贷款。例如:

(1)房产抵押

借款人提供本人或第三人用的合法、完整所有权的房产,最高可获得房产评估价格70%的贷款额度。

(2)存单质押

以中国银行存单或国债质押申请贷款,最高可获得存单/国债价值90%的贷款额度。

(3)第三方保证

保证人应具备品质良好、合法稳定的收入来源及天津市正式户口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等条件,原则上为上述第1点范围内的人群。

如果客户所提供的抵押房产金额足值,相当于在申请助学贷款的时候额外申请了一笔大额流动资金,对于同时有大额消费支出及经营需要的客户使用更加便利,自由度更高。单一客户个人抵(质)押循环贷款额度最高限额为800万。主要对应有融资、经营需要的高端客户群体,可在我行核定的额度金额和有效期内可循环周转使用贷款。

所需资料

1、借款人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原件;

2、婚姻状况证明,包括结婚证明、离婚证明、未婚证明等;

3、贷款人认可的借款人或其家庭成员具有固定职业和稳定经济收入的证明;

4、天津大学MBA、MPA的录取通知书以及学费金额证明;

5、担保品的价格认定材料(信用方式不用提供此项);

6、证明其自有资金交存部分学费(10%以上)的收据或证明;

7、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和材料。

贷款偿还

1、银行根据合同约定,将贷款划入天津大学MBA、MPA学院指定帐户,确保贷款资金专款专用;

2、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可在贷款到期时一次性清偿。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可采取按月等额本息还款方式或等额本金还款方式。

3、借款人在借款合同生效后,若有足够的资金来源,可以提前部分或全部还款。

4、对于出现如下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资信材料失实、中途退学、未获得MBA、MPA学位、贷款期间出国定居等)的借款人,我行有权要求借款人提前偿还贷款。

中国银行MBA、MPA商业助学贷款客户经理 徐强:13820855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