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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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天津大学报考点(代码:1232)网上确认公告

时间:2021-10-27  点击量: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下的研究生招生考试,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做好对广大考生的服务工作,根据相关工作安排,天津大学报考点(报名号前四位:1232)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信息确认工作采用网上确认方式。凡是选择“1232报考点”(报名号前四位:1232)进行报考并已缴费成功的考生,均须在网上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完成信息确认手续。

请注意,未按天津市公告要求,错选报考点的考生,报名无效;未在规定时间内按报考点要求提供个人材料并审核通过的考生,报名无效。

一、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 研招网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凡是选择“1232报考点”的考生,务必确定本人网上报名成功(网上报名系统显示“支付已完成”),网上支付如遇问题,请向研招网客服进行咨询。

2. 网上填报时,往届生毕业信息所填内容必须与毕业证书一致,若毕业院校已更名的,毕业学校中没有自己的学校或学校名称与实际不同,则选择“其他学校”,并在下面的输入框中填写学校名称(须与毕业证书一致)。

3. 根据研招网相关规定和网上报名技术要求,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二、网上确认系统的登录方式及时间安排

请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确认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wsqr/stu/),输入本人学信网账号、密码(与网报账号、密码一致)。根据系统提示信息上传相应材料。

考生将所有材料提交后,天津大学报考点将于11月1日至11月4日(每日8:30-12:00、13:00-16:30)进行审核,请考生及时关注系统中对审核结果的反馈提示。若提示“审核通过”,说明考生已经完成2022年硕士研究生报名信息确认工作;审核状态为“待补充材料”,请考生按照反馈信息及时上传补充材料;审核状态为“审核不通过”,即本次报名无效。注:建议采用电脑登录系统,以确保上传材料便捷、准确。

考生首次上传材料时间:11月1日8:30-11月4日12:00

考生重新补充上传材料截止时间:11月4日16:30(逾期不再受理)

考点审核确认时间:11月1日-4日,每天8:30-12:00、13:00-16:30

三、网上确认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所有考生网上确认必须上传的材料照片及标准:

1. 本人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电子证件照(蓝色或白色背景(如报考点有其他要求,请自行注明),用于准考证照片)。

照片要求:仅支持jpg或jpeg格式,大小不超过10M,宽高比例3:4;正脸头像,人像水平居中,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俯仰角应在±10度之内。眼睛所在位置距离照片上边沿为图像高度的30%-50%之间。头像左右对称。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嘴巴自然闭合,左右肩膀平衡,头部和肩部要端正且不能过大或过小,需占整张照片的比例为不小于2/3;脸部无遮挡,头发不得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或造成阴影,要露出五官;照明光线均匀,脸部、鼻部不能发光,无高光、光斑,无阴影、红眼等;人像对焦准确、层次清晰,不模糊;不要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美瞳拍照;图像应真实表达考生本人近期相貌,照片内容要求真实有效,不得做任何修改(如不得使用PS等照片编辑软件处理,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不得用照片翻拍);请考生务必谨慎上传符合上述全部要求的照片,否则会影响审核。


2. 本人手持身份证照。拍摄时,手持本人身份证(带头像照片一面面向镜头),将持证的手臂和上半身整个拍进照片,头部和肩部要端正,头发不得遮挡五官或造成阴影;确保脸部及身份证上的所有信息清晰可见、完整,身份证信息不能被遮挡。


3. 本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照(分正、反面两张上传,请确保身份证边框完整,字迹清晰可见,亮度均匀)。

      

以上三项为所有考生均必须上传。

特别提醒:证件照片要按照上述要求上传,严禁对照片进行修图,对证件照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须按要求重新上传或到现场进行审核。 


以下选项由考生根据自己报考身份的实际情况,如实上传以下材料照片:

4. 天津户籍的其他考生,须提供(1)“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户口本个人单页。

5. 非天津户籍的其他考生,须提供(1)“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期内的本市《居住证》(原件有效,办理回执无效)。

  

6. 已获得境外学历证书的考生除提供本市户籍证明或《居住证》外,须按照招生单位规定的时间,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7. 如遇以下特殊情况,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以下材料照片:

(1)身份证丢失,须提供临时身份证(有效期内)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2)本科毕业后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即目前身份证姓名与本科学历证姓名不符者),须提供本人居民户口页(含曾用名)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更改姓名或居民身份证编号证明。

(3)在校博士、硕士研究生报考,须提供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在个人档案中留存,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视为有效)和《退出现役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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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现役军人考生报考,如没有身份证,须提供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证明(军级单位干部部门盖章)、军官证。驻津部队的现役军人须提供所在驻津部队为其开具的证明。

四、准考证打印

考生可于12月18日-27日登录“研招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务必及时查看《准考证》上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相关说明。考生可于考试前5天,登录“招考资讯网”(网址:http://www.zhaokao.net),查询考试所在考场号和座位号。

五、网上确认期间本报考点咨询电话:022-27406405、022-27409520。通讯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天津大学第九教学楼217室

 

特别提醒:

1.所有符合天津大学报考点(代码:1232)要求且满足招生单位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确认。未完成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无效。报考我校的非本考点(报名号前4位非1232)的考生,按各考点要求进行确认。 

2. 考生提交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如因提供虚假材料,经核查属实,造成后续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 考虑到考生上传个人材料后报考点审核需要时间,个别上传材料不合格的考生需重新上传材料进行审核等因素,请广大考生尽早上传材料,确保报考点能及时进行审核,以免影响网上确认结果。

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节选):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5. 根据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七条(节选):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原文链接:http://yzb.tju.edu.cn/xwzx/tkss_xw/202110/t20211027_321318.htm

http://yzb.tju.edu.cn/xwzx/tkss_xw/202110/t20211029_321348.htm